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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了解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来源:bob.app    发布时间:2025-08-03 20: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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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中,产品质量标准与通用标准、检测验证的方法、卫生规范的关

详细介绍

  

带你了解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中,产品质量标准与通用标准、检测验证的方法、卫生规范的关系是?

  产品标准和通用标准均为对食品中各种影响人体健康的危害物质来控制的技术标准。

  通用标准是从健康影响因素出发,按照健康影响因素的类别,制定出各种食品、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的限量要求或者使用上的要求或者标示要求;

  产品标准是从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出发,按照产品的类别,制定出各种健康影响因素的限量要求或者使用上的要求或者标示要求。通用标准中对该产品已经有规定的,应当直接引用,如污染物、致病菌、食品添加剂等均直接引用相应的通用标准。在通用标准中未做规定的特定污染因素、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指标,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可在产品质量标准中制定。

  以发酵乳举例(下图),这类食品制定了产品质量标准GB 1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其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农药和兽药残留限量、致病菌等微生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使用、食品标签等要遵循通用标准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其他规定(如乳酸菌数),产品质量标准中也明确了各项指标的检测验证的方法,并且在卫生规范方面也有相应规定要求。因此,产品质量标准与通用标准、检测验证的方法、卫生规范要求等紧密衔接,协调统一,形成了严密的食品安全标准保护网。

  不需要。也不可能对食品中的所有危害物质都设立限量标准。限量标准的设立遵循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可合理达到的最低原则”(ALARA原则),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当根据结果得出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好影响,涉及的食品对消费的人总暴露量有显著性意义,制定标准后对消费的人可以产生公共卫生保护意义的才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标准是一种高成本的风险管理措施。以限量标准为例,如果对暴露量非常小的食品或风险较低的危害物质也都设立限量标准,其保障健康的收效甚微,却会带来较大的生产和监管成本,成本最后会转嫁到消费的人,不夸张的说,结果很可能是让人感到“吃不起”。

  食品安全标准作为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过多则很可能会引起标准指标间不协调、操作执行难等一系列问题。当前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的思路是,对一类产品制定一项产品质量标准。以动物性水产品举例,国家制定发布了GB 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标准,这个标准适用于鲜的和冻的动物性水产品,比如鱼、虾、蟹、贝类等,包括了海水产品和淡水产品。这样使得产品质量标准的范围更加科学合理,操作上也更加简便易行。

  任何公民、法人和组织在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察觉缺陷,都能及时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家风险评估中心网站开设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及意见反馈平台(),广泛收集标准使用者对现行所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标准适用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情况,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进一步修订积累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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